您当前位置: 教师资格证培训中心 > 考试资讯 > 正文

2014安康下半年教师资格证9月20日起报名

作者:陕师大教师资格证培训中心

添加时间: 2015-02-16 21:05:48

内容摘要: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总体部署及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工作安排,陕西省于2014年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试点省份。日前,省教育厅召开教师资格国考考务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总体部署及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工作安排,陕西省于2014年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试点省份。日前,省教育厅召开教师资格国考考务管理系统培训会议,安排部署全省教师资格国考试点工作。

我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将于9月20—25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www.ntce.cn)开始网上报名,在市考试管理中心现场确认。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笔试考试时间是11月2日。笔试成绩通过后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面试考试(专业技能考试)。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安康市的申请人,安康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应为四年级及以上的非师范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

笔试和面试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笔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幼儿园)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小学)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中等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其中《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暂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中等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暂分为思想品德(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3个学科。申请中学综合实践、心理健康和高中通用技术学科的申请人,其《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暂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实施“国考”后,原陕西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简称“省考”)笔试仍有不合格科目的,可参加2015年春季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清考,清考仍有不合格科目的,其“省考”笔试成绩作废,再次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考”笔试和面试。“省考”专业技能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市教育局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在2015年春、秋两季组织两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督促此类人员尽快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若2015年底之前专业技能考试仍有未通过者,“省考”笔试成绩作废,再次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考”笔试和面试。

看了本文的网友又看了
关键词相关内容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师大路校区
电话:029-85568912 87555512 15399057395
备案:陕ICP备15002534号-1
  • 扫一扫,第一时间获取考试信息
  • 大德教育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