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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榆林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公告

作者:陕师大教师资格证培训中心

添加时间: 2015-02-16 21:05:49

内容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4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4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222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陕教规范〔2014〕13号)文件精神,我市自2014年下半年起进入国家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榆林市的申请人。

(二)榆林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应为四年级及以上)和在读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我省普通中职学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不含成人和技工学校)。

(二)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

全省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

四、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教师资格证考试

五、报名程序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现场确认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信息输入。

考生应在2014年9月20日08:00至9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点击“网上报名”陕西入口,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报名,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至25日

现场确认在考生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县区招生办进行(各县区招办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需携带报名规定的相关材料到各市(区)现场确认点办理资格审核、信息确认及缴费事宜。

各类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如下:

1.榆林户籍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榆林的外地户籍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榆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榆林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考生(五年制高职为四、五年级在校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学生证原件。

考生在确认时,须在现场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名。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到确认点进行确认、审核。考生报名审核信息一经提交,各项信息将不能更改,其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为学籍证明)及人事关系证明的复印件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

(三)缴费。

2014年下半年笔试报名考试费暂按每人每科70元收取。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点缴纳。

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确认,也不得跨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及未缴费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

六、有关事项

(一)准考证获取。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具体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当地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试信息发布。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的相关信息公告指定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陕西省教育厅(http://www.snedu.gov.cn/)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官方网站发布。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考生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为报名和现场确认,如有违反而造成考生个人信息有误或泄露,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3.本次考试按照教育部《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执行(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直接下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4.为了与以前省考政策衔接,省教育厅在2015年春季将进行一次清考(即对之前省考有未过的考生进行一次补考),如清考还不过关的,之前省考成绩作废。

附件:2014年榆林市教师资格证报名信息确认点

报名点名称

受理类型

地址

电话

审核人员范围

榆林市招生办

管理

榆林市榆阳中路(交警二大队对面)

0912-3231926

 

榆阳区招生办

审核

榆林市胜利上巷(老区政府院内)

0912-3258338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榆阳区、榆林学院大三、大四在校生申请人

神木招生办

审核

神木县人民路教育中心一楼

0912-8355222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神木县的申请人

府谷招生办

审核

府谷县教育大楼二楼

0912-8755525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府谷县的申请人

横山招生办

审核

横山县育才中路

0912-7618391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横山县的申请人

靖边招生办

审核

靖边县南街教育局院内

0912-4628045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靖边县的申请人

定边招生办

审核

定边县逸夫小学院内

0912-8090806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定边县的申请人

绥德招生办

审核

绥德县政府广场税务局三楼

0912-5621582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绥德县的申请人

米脂招生办

审核

米脂县福利巷31号

0912-6215660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米脂县的申请人

佳县招生办

审核

佳县政府大院

0912-6723435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佳县的申请人

吴堡招生办

审核

宋川镇文化路

0912-6523331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吴堡县的申请人

清涧招生办

审核

清涧县逸夫小学院内

0912-5222348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清涧的申请人

子洲招生办

审核

子洲县峨峁屿

0912-7221057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子洲县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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