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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作者:陕师大教师资格证培训中心

添加时间: 2016-06-20 14:28:54

内容摘要:  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为缩短考生获取《中小学教师考试合格证明》的时间,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更高效衔接,经商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决定中小学

  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为缩短考生获取《中小学教师考试合格证明》的时间,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更高效衔接,经商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决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自2015年下半年批次起,我中心将不再打印、补办、下发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考生自行通过我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教育部考试中心

  2016年3月1日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师大路校区
电话:029-85568912 87555512 15399057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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