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30 10:47:38 编缉:师大创程教育
根据宝鸡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城镇社区专职招聘工作的通知》(宝社建办发〔2016〕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拟招录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方面进行考察,请各位考生自本公告之日起,将《渭滨区2016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政审表》自行下载(单页双面打印,原件一式两份),按政审表格要求认真填写,由相关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印章,务必于2016年11月30日下午17:30前报渭滨区社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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