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08 14:47:11 编缉:师大创程教育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函[2016] 14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寒假大学生到区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安排大学生见习岗位30个。
二、时间安排
2017年1月4日-1月9日,大学生报名;2017年1月10日-1月13日,遴选定员、制定见习分配方案;2017年1月16日-2月17日,大学生到岗见习。
三、报名条件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2017年寒假到区政府机关见习的大学生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大二、大三级渭滨区户籍或渭滨生源大学生中遴选,报名条件为:
1.思想积极、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不良记录;
2.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3.大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获得院系以上奖励者优先;
4.贫困大学生(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书》)、农村户籍大学生占一定比例;
5.参加2016年假期到政府见习的大学生原则上不再参加。
四、报名遴选
大学生可登录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weibin.gov.cn/infor.php)下载填写《见习大学生登记表》(附件1),并附2寸彩色免冠近照,院系办公室或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持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见习大学生登记表》(一式四份,含电子版)在共青团渭滨区委报名,由团区委组织遴选。报名地点:宝鸡市公园路212号,渭滨区行政中心817室,电话:0917-3128168,联系人:魏雪。
五、组织实施
成立渭滨区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由渭滨区政府办公室、共青团渭滨区委、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渭滨区财政局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共青团渭滨区委。
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渭滨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本次见习活动的协调实施和见习大学生出入证、饭卡办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2.共青团渭滨区委:负责见习活动的协调实施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做好见习大学生报名、遴选和见习期间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为见习大学生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见习期结束后见习费发放等工作。
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见习岗位。
4.区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及时向团区委拨付见习大学生生活交通补助每人1000元以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50元和见习证书20元等相关费用。
六、相关要求
1.见习单位要切实安排好见习大学生的工作和生活,确定见习岗位,安排见习大学生参与机关日常事务,开展调查研究,指定专人作为见习大学生的指导老师,见习结束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出具鉴定材料(附件2)。
2.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服从见习单位的管理,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见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向见习单位上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并报渭滨区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附件:
渭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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