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21 15:35:07 编缉:师大创程教育
姓名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性别 | 籍贯 |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学历 | 学位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报考单位及职位 | |||||
主要简历 (从上中学填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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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及社会关系成员情况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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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对本人现实表现的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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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本人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的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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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审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填表说明
1、“主要简历”一栏,应聘人员应从高中学习阶段开始填起。在填写简历过程中,应届生所在实习单位,往届生所在临时工作单位不在此栏出现。
2、“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情况”一栏,应填写配偶、子女、父母等成员。填写成员信息顺序为: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由社区或村委会盖章。
3、“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对本人现实表现的意见”一栏,应由本人人事关系和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对个人的现实表现意见、出具时间并加盖公章。
4、“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本人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的意见”一栏,该栏由户籍所在的公安机关出具意见、出具时间并加盖公章。
5、“阎良区人社局政审意见”一栏,应聘人员不填写意见。
6、此表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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