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6 15:14:46 编缉:师大创程教育
一、资格复审对象
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的报考大荔县教师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7月30日至7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1日。
三、资格复审地点
大荔县教育局人事股(大荔县北大街39号)。
四、所需材料
1、特岗教师报名表两份、准考证两份(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学籍或学历证明、学生证、学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5、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出具教育部网站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8月10日前)再次接受资审,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6、已就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本次现场确认只审核考生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考生所提供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后果自负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因资格不符或者考生放弃资格复审造成的缺额(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时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但笔试单科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也不得递补。
联 系 人:赵晓玲 杨改草
咨询电话:0913-3266015
大荔县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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