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29 11:50:22 编缉:师大创程教育
1、听从统一指挥,尊重考试工作人员,遵守考试程序,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2、考生不得室外随意逗留,备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备课时间到,立即到面试教室门外候考;侯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随意走动或离开。
3、面试结束考生签字后确认方可离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
4、参加面试人员在讲课过程中,不得介绍(透露)本人姓名、地址等可能暴露考生身份的信息。
5、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必须将通讯工具关机后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测试结束后凭本人抽号领回。私藏通讯工具者按违纪处理。
6、严肃考试纪律。参加面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国家相关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或作废面试成绩:
①三次点名未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②未在规定时间上交通讯工具的;
③由他人代考的;
④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或无理取闹的;
⑤扰乱面试考场及有关面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⑥有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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