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陕师大教师资格证培训中心
添加时间: 2016-12-21 18:14:59内容摘要: 12月21日上午,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降为Ⅲ级的通知》,12月18日12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各级各部门有序组织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9点,经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指挥部决定于今天(12月21日)11点,将我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降为Ⅲ级。应急等级降级后,各成员单位要按照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好应急响应工作。特别是教育部门、公安部门要根据响应级别调整,及时有序组织落实学校复课、机动车20%限行等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明日周四(12月22号)西安市限行机动车尾号为:2 和 7。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结合环保、气象部门会商预测结果,及时调整预警及响应级别,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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