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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2017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有关工作通知

作者:陕师大教师资格证培训中心

添加时间: 2017-09-22 15:11:10

内容摘要:西安市教育局2017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有关工作通知。西安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离退休人员持有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工作暂不办理。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需要更正的,另文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相关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规范西安市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西安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离退休人员持有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工作暂不办理。

  二、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的情形

  (一)补发教师资格证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遗失;

  (二)换发教师资格证的情形为: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有损毁现象,影响正常使用。

  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需要更正的,另文通知。

  三、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的程序

  (一)申请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原发证机关为我市各区县教育局的,申请人向我市各区县教育局提出申请。

  原发证机关为西安市教育局的,申请人向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原发证机关为我市各区县教育局的,由区县教育局初步审核汇总后,报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原发证机关为西安市教育局的,由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直接提交至西安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核。

  (三)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证书由我局教师资格证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证书审核印制完毕后,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领取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公告,申请人可按照以下办法领取:

  原发证机关为我市各区县教育局的,由区县教育局统一领取后发放;

  原发证机关为西安市教育局的,由我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发放。

  四、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需向原发证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附件2)一式两份(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同样适用该表);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小2寸(3.2cm×4cm圆角)1张,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中所贴照片同一底版;

  5.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1-4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面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换发教师证书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二)各区县教育局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需向我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教师资格证补证换证统计表》(附件4)并加盖各区县教育局公章;

  2.申请人提交的补发教师资格证材料(各区县教育局需在《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附件2)中填写相关审核信息,并签署审核意见)。

  五、时间安排及办理地点

  1.2017年下半年,我局拟安排2次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工作,面向社会办理时间分别为:

  1.2017年10月9日-10月13日上午9:00-12:00点,下午2:00—5:00。

  2.2017年11月4日-11月8日上午9:00-12:00点,下午2:00—5:00。

  各区县教育局分别于2017年10月20日前、11月17日前将申请人补发换发有关材料报西安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西安市教育局受理地点: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文艺南路194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院内102室)。

  各区县教育局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3.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为,自公告领取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之日起3个月内,每个月最后一个周五。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请各区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工作,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本次办理补发换发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2.严格审核,做好档案管理。对持证人所提交的证书补发换发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归档,并在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新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换发的原因和时间,确保补发换发后的证书与原证书信息一致。

  3.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鉴于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工作政策性、程序性较强,为慎重做好相关工作,我局将逐年推进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工作,不断完善工作程序,确保教师资格证书规范完整。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或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联系电话: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86786593

  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87274558

  附件:1.各区县受理教师资格补发工作联系方式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

  3.委托书

  4.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统计表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市教办发[2017]422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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