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综合素质高频考点速记3.2教师职业行为

作者:陕师大教师资格证培训中心

添加时间: 2016-04-29 11:58:19

内容摘要:  第二节 教师职业行为  高频考点提要  1 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解读;2 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要处理好的几大关系: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教师与同事的关系和教师与教育管理者的关系。  高频考

  第二节 教师职业行为
 

  高频考点提要

  1.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解读;2.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要处理好的几大关系: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教师与同事的关系和教师与教育管理者的关系。

  高频考点速记

  一、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解读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思想层面的认识,教师在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必须以基本职业道德要求为指导,将规范要求转化为实际的职业行为。从教师的角度讲,教师的职业行为是其专业化的体现,决定着教师专业发展的长远性。从学生的角度讲,教师的行为举止是学生的榜样,对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引导着学生的思想建构和品德养成。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教师思想行为规范、教师教学行为规范、教师人际行为规范、教师仪表行为规范、教师语言行为规范。

  (一)教师思想行为规范

  首先,教师要做到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社会主义,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

  其次,教师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无私的精神,乐于奉献。

  最后,教师还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依法行教,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利用职权向学生或者学生家长索要礼物、钱财或让学生家长为自己提供个人服务,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及其他类似要求,时刻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教学是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途径。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是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客观要求。

  首先,教师要端正教学态度,严肃对待教学工作,熟悉教材,认真备课,组织好课堂教学。

  其次,进行课堂教学时,教师要注意活跃课堂气氛,创造轻松的学习条件,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引发学生的求知欲,教师课堂要表达清楚、板书规范,认真完成教学计划;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分层教学、因材施教;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缺课、不拖堂。不随意占用学生音、体、美课或者班会、自习课的时间,不给学生增加课业负担。

  最后,教师在课下要认真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用心编制练习题,把握好指导学生的每一个环节,帮助学生改正学习上的错误,包括态度、方法等。

  (三)教师人际行为规范

  首先,教师对待学生要永远保持爱心和耐心,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同时,也要严格要求、耐心辅导,不急不躁、不偏不袒,与学生建立和谐、民主的师生关系,守护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

  其次,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要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再次,教师与同事之间要保持协同、向上的合作关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乐于助人。

  最后,教师对于管理者要尊重和理解,服从安排,积极配合,协助管理者圆满完成任务,提升自身的素养。教师还要以主人公的精神积极参与管理事务。

  (四)教师仪表行为规范

  首先,教师的仪表行为要以学生的欣赏水平为前提。教师必须在为人师表的宗旨下,服饰打扮整洁朴实、美观大方,充分地把自己的审美观点和精神风貌呈现给学生;言行举止,应谨慎谦和、文明礼貌;为人应热情真诚、落落大方,给学生树立一个既值得尊敬,又和蔼可亲的形象。

  其次,教师的仪表行为要与自己的性格特点相得益彰。教师在自己的自身仪表行为的塑造中,需要充分地考虑到自己的性格特征,从实际出发,扬长避短,努力创造具有自己特点的鲜明的个性风度。

  再次,教师的仪表行为符合自己的年龄特点。教师的仪表行为要相应地适合自己的年龄特点,展现出自己独具的神采。

  最后,教师的仪表行为要与课堂教学的情调相适应。教师可以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来安排授课气氛、情调,以便更有效地调动各方面因素传情达意、相互辉映,使其能更好地与原内容保持审美情趣上的协调一致。

  (五)教师语言行为规范

  首先,教师要使用普通话,边远地区的教师也要通过媒体及其他途径练习普通话,力争发音标准。教师的课堂用语、语法要规范,避免方言、土语,指导学生使用正确的词语和语法。

  其次,语义要明确、表达要清楚,这需要教师熟悉学科知识,思路清晰。教师要不断修炼语言能力,在有限的课堂教学中简洁明了地传授知识,解答问题。

  再次,语句要完整,上下连贯、有逻辑性。课堂教学切忌教师言语断层、表达混乱、自相矛盾。教师使用规范、正确的语言可以大大提高教学效果,也可以增加教师的个人魅力。

  最后,教师还要注意与时俱进、丰富语言,学会用学生熟悉、喜欢的语言表达教学内容,加强与学生的交流,拉近与学生的距离,增加亲和力,帮助教育教学取得好的效果。

  二、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要处理好的几大关系

  (一)教师与学生的关系

  师生关系是教师各类人际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素质教育观下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应当从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了解学生、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五个具体的方面展开。

  1.热爱学生

  热爱学生是处理师生关系的基础和根本出发点,教师在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把学生的成长放在第一位,关爱每一位学生,是高尚师德的具体体现。

  2.尊重学生

  尊重学生,是教师建立师生间平等关系的表现。在师生平等的交往关系中,教师的爱是真爱,教师的爱才能够实现,学生也才能够感受到教师的爱,从而接受教师对自己的教育。

  首先,尊重学生就要尊重学生的人格。

  其次,尊重学生的个别差异。

  最后,要始终信任学生。

  3.赏识学生

  教师要赏识学生,因为小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由于其处于特殊的身心发展阶段,具有明显的向师性,教师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成为他们心中的圣典。

  因此,小学教师要认识到赏识教育的意义和无形的作用,用爱心和尊重来回报学生的信任,给孩子以希望和满足。

  4.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

  教师公正地对待学生要求教师要公正、公平、不偏不倚、一视同仁。一方面,教师不能因为个人感情的好恶、私人关系、学生成绩的优劣等偏袒或是轻视学生;另一方面,教师不能因为学生的性别、美丑、性格特征、身体条件、家庭出身等的不同而偏袒或轻视学生。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是树立正确师生观的核心问题。

  5.严格要求学生

  首先,严而有理。

  其次,严而有度。

  再次,严而有恒。

  最后,严而有方。

  (二)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对孩子的成长也负有责任,并且是影响孩子成长的重要因素。

  因此,家庭教育对学生在学校中接受教育的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1.建立平等的沟通关系

  教师和家长都是以教育好学生,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为共同目标的,应该建立彼此信任、相互支持的平等关系,只有平等才有沟通的可能;只有平等双方才不会落入误区,形成扯皮、推诿、渎职等状态,齐心合力教育好学生。

  2.形成良好的沟通习惯

  首先,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家长建立联系,通过家访、家长会、联系手册、电话、通信、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家长互通情况,共同商讨、协调教育方法、步骤。

  其次,教师要树立服务意识,尊重家长,全面、客观地介绍孩子在校学习、生活的情况,热情、耐心地与家长进行沟通,要虚心地听取家长的批评和建议,经常向家长征求意见。

  再次,教师要及时地通报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的动态,特别是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时,要第一时间与家长沟通,及时分析原因,商讨对策,共同实施最有效的教育方法。

  最后,教师要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教师要放下“教育权威”的架子,经常向家长征求意见,虚心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找出和确立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方法和途径,以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这样,家长会觉得教师可亲可信,有利于维护教师的威信。

  3.尊重家长的人格

  在教师与家长关系中,教师起主导作用,但教师和家长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不存在尊卑之分。

  因此,教师必须尊重学生家长的人格,特别是尊重社会地位低和所谓“差生”的家长的人格。

  4.教育学生尊重家长

  教师不仅要身体力行地尊重学生家长,还要教育学生尊重自己的父母,特别是那些社会地位和文化水平不高的父母。

  (三)教师与同事的关系

  1.尊重

  教师在教师集体中开展着教育教学专业性活动,这种教育教学活动通常需要靠集体的力量去完成,因此,对于同处于教育教学活动的同事,在地位上应当是平等的,并给予必要的尊重。

  2.理解

  教师工作从个体上看是存在差异的,因而具体分工有所不同。由于工作任务及性质上的差异,教师集体中也会产生矛盾与冲突,这就需要教师与同事之间能够互相理解。

  3.协作

  教师在集体中共同完成教育教学工作,若想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教师必须与同事进行协作,维护团结,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四)教师与教育管理者的关系

  教师在教育组织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必然要在一定教育管理者的管理之下开展工作。从管理的角度看,教师与教育管理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教师与教育管理者的关系,实质上是组织中承担不同任务的人们之间的关系。

  1.尊重

  教师在教育管理者的协调下开展工作,目的是为了共同实现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目标。教育管理者的管理目标与教师的职业活动目标是高度一致的。所以,教师应当尊重教育管理者根据自己的管理职责所开展的教育管理活动。

  2.支持

  教师的职责和任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学校教育管理者赋予的。每一位教师根据自己对职责的承诺,完成学校组织管理者分配的任务,是学校组织实现教育目标的保障。因而,教师应当在自己的职业行为上支持学校教育管理者对于学校管理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相关内容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师大路校区
电话:029-85568912 87555512 15399057395
备案:陕ICP备15002534号-1
  • 扫一扫,第一时间获取考试信息
  • 大德教育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