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综合素质》考点精析:2.4学生的权利与保护

作者:陕师大教师资格证培训中心

添加时间: 2017-02-11 10:58:29

内容摘要:  第二部分 教育法律法规  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考点精析:第四章 学生的权利与保护学生的基本权利1.享有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2.享有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的权利;3.享有公正评价

  第二部分 教育法律法规

  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考点精析:第四章 学生的权利与保护

学生的基本权利

1.享有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2.享有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的权利;3.享有公正评价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4.享有申诉权;5.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特定学生的特定权利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所专有的权利:免试入学权、就近入学权、不交学费权;2.一些特殊学生群体享有的特殊教育权利:女生的特殊教育权利;3.经济困难学生的特殊教育权利;4.残疾人的特殊教育权利;5.高等学校学生所专有的权利:结社和文体活动权、社会实践权;6.职业学校学生所专有的权利:申请发放培训证书权

学生权利的保护

1.家庭保护;2.学校保护;3.社会保护;4.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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