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10 16:54:17 编缉:师大创程教育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1~5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个鲜花店,取名“巴黎春天”,甲是负责人。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分成比例均为4:4:2。2001年2月.丙因私事外出,甲和乙商议后和花农丁签订了一份价值12万元鲜花购买合同。因鲜花店流动资金不够,甲和乙决定向银行贷款15万,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于是甲和乙以花店所有的用于日常进货的汽车一辆用于抵押,但因某些原因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后因花店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经查:(1)合伙协议商定,凡10万元以上业务须经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大客户戊对花店的债务12万;(3)花店除欠银行l5万元以外,尚欠庚、已各5万元;(4)花店全部财产共值20万元。
第1题 如果银行要起诉,应以( )为被告?
A. 甲
B. 甲和乙
C. 乙
D. 鲜花店“巴黎春天”
第2题 甲、乙和丁的鲜花购买合同效力如何?( )
A. 效力待定
B. 有效
C. 无效
D. 可撤销
第3题 关于甲、乙和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表述错误的是( )。
A. 该抵押合同有效
B. 该抵押合同无效
C. 抵押权自该抵押合同生效时成立
D. 抵押登记不是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
第4题 关于甲的地位和做法,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A. 甲免除戊债务的行为无效
B. 甲免除戊债务的行为有效
C. 甲在诉讼中可以为诉讼代表人
D. 甲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
第5题 关于此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如果银行、庚、已同时向花店主张债权,花店应对其按比例清偿
B. 债务应该首先由甲偿还,因为甲是负责人
C. 如果银行、庚、已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可以对丙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
D. 对于鲜花店的债务,应先以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足清偿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大德解析:
1.D 。因为鲜花店是合伙企业,有诉讼主体资格。《民通意见》第45条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故本题答案选D。
2.B。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故本题答案选B。
3.B。根据《物权法》第188条的规定,以交通工具作为抵押物设立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登记不是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故本题答案选B。
4.A。甲是该合伙的负责人,他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因而甲的免除行为有效。
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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