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04 09:35:29 编缉:师大创程教育
随着我园幼儿人数大幅度增加,教师缺额矛盾凸显,结合我园教师现状,经报请县教体局批准,决定在全县小学幼儿园范围内公开选调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数(11名)
幼儿教师11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追求“四好”教师标准。
2.参加选调的教师必须具有所报名学科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学科与选调报名岗位学科一致。
3.参加选调的教师必须是石泉县在编在岗教师(含2016年以前入职有相关学科资格的特岗教师和2016年公开招聘的小学艺术专业教师有资格参加公开选调)。
4.参加选调的幼儿教师年龄在35周岁(1981年9月1日后出生)以内,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在均合格(含)以上。同等条件下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和省、市、县级教学能手优先录用。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音乐、美术或艺术类,具有幼儿教师资资格证或音乐、美术、艺术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自8月3日起至8月9日为止共5天(双休日除外),报名时必需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名师称号的原件(或文件)和复印件;报名地点在石泉县幼儿园分园(金江府邸院内),报名联系电话:13409152877(周老师)
四.面试与考察
1.对报名参加选调的教师经资格审查合格者,8月10日至12日公示名单,后参加面试,并以面试公告告知参加选调人员面试的时间(拟定于8月13、14日)、内容、组织方式等。面试人员名单和试讲公告于8月10日发布在石泉教育网。
2.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职数从高到低初录,由我园组成考察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于8月18日前将拟录人员名单报请县教体局审核后公布选调结果。
五.相关工作及有关要求
1.参加我园选调并被正式录用的具有高、中级职称教师,若我园在没有高、中级空缺岗位的情况下,本人必须服从单位的岗位管理,签字承诺同意高职低聘。
2.拟选调人员公示3天(8月15日-1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则确定正式调动,并由我园组织调入人员的岗前培训;
3.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石泉县幼儿园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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