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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合格人员资格认定通知

作者:陕师大教师资格证培训中心

添加时间: 2017-06-12 15:12:31

内容摘要:陕师大教师资格培训,名师授课、报名即送最新版教材!详情请咨询:029-87555512。

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合格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考生、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7〕1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7号),汉中市教育局现将2016年下半年、2017年上半年国考面试合格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汉中市的往届社会考生(2016年及以前大学毕业)或者驻汉高校应届(2017届)非师范毕业生。

  (二)符合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其中,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测试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且面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

  二、提交资料

  (一)申请人准备阶段(6月14日—6月24日)

  1.网上注册。6月14日—6月20日(网络开放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理论考试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要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请注册,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认定省份选择“陕西省”,认定机构选择“汉中市教育局”。姓名、证件类型和编号均必须与身份证内容一致,出生日期的时间格式为:yyyy-mm-dd(如:1989年5月26日为1989-05-26)。上传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设置并牢记个人登录密码,遗忘密码则不能登录。再次登录账号为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录入个人申报信息后,以“提交注册信息”上传,“保存注册信息”仅供临时存放网上报名资料。

  2.体检。6月15日—6月24日,所有未体检申请人员在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集中体检(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地址在汉台区石马坡傥骆路十字,大蓝鹰加油站朝东150米;各学段具体体检时间为:6月15—17日小学学段体检、6月19—20日幼儿园学段体检、6月21—22日初中学段体检、6月23—24日高中学段体检)。体检表由汉中铁路中心医院统一发放。考生要在体检表“既往病史”栏做出承诺,并本人签名。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应严格落实《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将所有检查数据和结论填入体检表,“体检医院意见”栏必须要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血液”“尿液”常规化验单按照要求粘附。检查的影像片由考生自行保留。

  (二)受理基础材料阶段(7月8—9日)

  1.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必须从系统里导出的PDF文档、双面打印,自行贴上小2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医院转交);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

  (6)笔试、面试合格成绩单和复印件各1份;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测试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8)交近期小2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存留用于办证)。

  2.注意事项:以上所有证件原件要接受审核,审核完毕之后,原件当场退还给本人;所交复印件上面必须由本人写上“与原件一致”的表述,并签上名字、日期。所提交的“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必须以本文件提供的样式为准。

  初审机构汇总填写《汉中市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1,按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类分别填报,并形成excel表格)。

  (三)认定审查阶段(7月12日—7月28日)

  申报材料信息汇总、初审:7月12—17日

  专家组审定:7月19—21日

  审查委员会认定:7月22日

  制作资格证书:7月22—25日

  资格证书发放:7月27、28日

  三、工作要求

  1.汉中市教师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教师资格网管理、召开专家评审会;委托附设在汉中职业技术学院的汉中市中学教师培训中心负责接收申报人员的基础材料、办理与发放专家组审查合格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

  2.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有时间限制,请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提交申报信息;逾期,管理系统自动关闭。

  3.申报人员要仔细阅读应提交材料的填写说明,特别是“申请表”、“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上没有本人承诺签名、没有既往病史签名、没有医院审查意见、没有工作单位(或者生活乡镇社区)审核意见和签章的材料,即使交给了工作人员,但专家评审时如发现问题导致不能认定通过,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4.对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认定机构应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及时将其基本情况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备案。

  5.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把好教师入口质量关,确保教师队伍素质的关键。初审机构和认定小组要周密计划,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履行职责,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抓实、抓好,严禁任意放宽条件。

  接收材料地点:汉中市中学教师培训中心(具体地址在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校区,即附属医院4号楼三层)

  联系人:余少勇 电话:0916-2217228

  2017年6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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